今天已經吵了十幾年的實支實付可否重複購買問題終於塵埃落定!

金管會於2019/8/12日發布公文如下:

 

實支實付三家.png

這則公文一出,對市場的紛紛擾擾終於有了一個解套的正式說法,

(T.S常被問,不是只能買一家實支實付,這都要歸功於某幾家保險公司的業務誤導假消息)

 

所以今天藉由這個定案告訴大家,實支實付不只能買兩家,還能買到第三家(張),

甚至可以買自負額(第四家)或由公司支出費用的額外一家。

(醫療實支與意外實支分開計算,因此最多是8家)

 

此規定預計於11/8日起正式啟用,但T.S.也要再次提醒大家:

家數或張數都不是重點,額度足夠才是買保險的意義,三家原則上很足夠不建議追高。

家數或張數都不是重點,額度足夠才是買保險的意義,三家原則上很足夠不建議追高。

家數或張數都不是重點,額度足夠才是買保險的意義,三家原則上很足夠不建議追高。

(買了10張1萬額度的,不如一張20萬額度的)

 

以上為今天分享跟大家的保險最新資訊,有任何問題歡迎在底下留言與討論,謝謝^^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T.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6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