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T.S要分享的是比較偏向實務面的文章,

雖然我們都不想要出險(理賠),但真的碰上了,還是要讓自己花的保費有價值,

畢竟有時候自己的權益不瞭解不去爭取,可能少領十幾萬的理賠金唷!

 

先來看看今天討論的主角-海扶刀手術(花費金額約16萬)

正確來說海扶刀並不算是手術,而是一種以超音波進入身體,

準確地加熱殺死腫瘤細胞並對人體無礙的治療。

 

而為何會說理賠金額會差好幾倍呢?因為醫療險的實支實付是看收據理賠的

但每家醫院的做法(收據寫法)並不同:

1.林口A醫院住院一天,會列為處置費用,收據歸類為手術費用(全自費)

2.台中B醫院住院三天,會列為住院手術費用,收據歸類為手術費用

3.高雄C醫院住院兩天,列為醫療但收據列為醫療費用,可用雜費理賠

 

案例一: 今天投保的是全X人壽的XHR醫療險5計畫(雜費12萬,手術5.5萬*倍率)

A醫院收據將海扶刀16萬元列在處置費用中,則按XHR條款,子宮肌瘤切除術手術倍率為48%,55000元*48%=26400元,

B醫院收據將海扶刀寫為手術項目,理賠金也是55000元*48%=26400元

C醫院收據將海扶刀16萬元列在特殊器材或雜費費用中,則可理賠全額12萬元(上限)

 

案例二: 若投保的是遠X人壽的RJ1醫療計畫一(雜費20萬、手術費15萬)

 

A醫院需住院一天,因處置費用非屬227章節,故轉以醫療費用20萬額度做理賠(但其他雜費不賠)

B醫院也有住院,但海扶刀治療非屬227章節,故轉以醫療費用20萬額度做理賠(但其他雜費不賠)

C醫院有住院,屬於住院手術,且列為醫療材料費,故以手術相關費用列入手術費額度15萬理賠。

所以在不同的醫院就醫,可能造成不同的理賠結果,

也可能如上述案例中:

在C醫院的理賠,全球的XHR可以取得最好的理賠。但AB醫院的理賠,全球的XHR卻只能理賠少部分。

而遠雄的RJ1則是相反,反而在AB醫院的理賠額度較高。

(這也是為什麼我一直重視雙實支互補功能的原因之一)

 

結論:

在發生疾病或意外時,先與業務員討論溝通,並與醫院確認會以甚麼名目收費,

才不會發生理賠金額不同的狀況唷。

(視情況也可以放棄海扶刀治療,而改以傳統手術唷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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