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痞友大家好,繼2017年重大疾病區分為重度與輕度的差別後,

這次金管會終於將癌症險的定義重新規定,自2019年1/1日起,癌症商品的理賠標準一致化,

將區分為初期癌症、輕度癌症與重度癌症三項,

統一標準的調整,對於客戶未來挑選比較商品時,會更簡易,對保險業整體來說也是比較好的

(理賠條件一樣,比較額度與保費即可,統一標準調整公文:https://pse.is/CV9XK)

 

但是此次的調整,對於保戶的保障來說並不是有利的,舉例來說:

現行熱門的遠雄定期防癌XCD商品,只將癌症區分為"原位癌與第一期前列腺癌"(輕度)及其他癌症(重度),

所以第一期的乳癌、大腸癌、食道癌等等各項一期癌症都會列為"重度100%理賠",

新制上路後,第一期的癌症只會規類在"初期或輕度癌症"

(以現行台壽YCC的理賠標準來看,僅有理賠5%-15%的額度)

投保XCD-60萬的保額來說,新制可能就少了51~57萬的理賠金,比例相當懸殊。

 

建議尚在觀望的客戶,可以在商品重新定義以前做好規劃,

因為為了因應金管會規定,2018年12月31日前,以下熱門商品都會停售改為新制規定:

1.遠雄防癌XCD

2.友邦I愛無憂防癌CAN

3.新光定期防癌D2

 

基於契約安定性及不溯既往原則,

已投保"終身商品或是保證續保商品"的客戶是不受新制調整影響的。

(舊保戶不用擔心,不會因為此次調整而受影響)

 

以上資訊提供給各位痞友參考,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推薦業務員服務,

歡迎在底下留言討論,謝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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